标题 |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
范文 |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0篇) 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在开展工作前,领导通常需要多份工作方案以便参考,工作方案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0篇),欢迎大家分享。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冬春期间,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州、县人民政府近期对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系列部署,根据《县消安委关于印发<榕江县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消委通〔2020〕19号)和《黔东南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交通运输行业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从即日起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部门“三个必管”监管责任和单位、家庭主体责任。着力抓好全国“两会”、省、州、县“两会”、元旦、春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要节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能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活动,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高风险和不放心场所(区域)消防安全整治,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补齐短板弱项、夯实基础保障、筑牢安全底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效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行业较大以上火灾发生,全面防范亡人及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为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十四五”稳步开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负责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防控的具体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报送有关材料。 四、重点工作任务 以有效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为主线,巩固深化“三年行动”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成效,持续开展车站渡口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驻地及交通运输工具等消防安全治理。 (一)开展好人民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治理。要对车站、渡口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加强行业督查检查,督促管辖内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交通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汽车客运站、汽车维修企业、驾校等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从业人员的消防专业知识培训,适时开展消防应急演练。二是加强对车站、渡口、施工驻地、维修场所、驾培场所、两客一危车辆、三客一砂船舶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完善且有效,紧急疏散通道畅通。三是要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督促交通建设项目业主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审查和监督,确保消防设计和施工符合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预警。要根据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研判分析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好火灾防控措施,及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二)广泛培训发动。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全面普及或者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组织开展消防培训,明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讲授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开展单位自查。按照“五个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对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进行一次检测维保,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全面自主评告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四)建立问题清单。要对车站、码头、施工工地及驻地等重点场所建立基层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五)严格执法检查。要对车站、渡口、施工工地等各种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对发现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六)重点约谈督责。对工作开展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和安全具体管理人员,同时也要约谈相关监管人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监管部门加强监管。 (七)强化综合监管。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作为市场准入和业务服务办理的一个关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各单位、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汲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统筹、调度指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三年行动》工作,切实推进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县局将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纳入检查内容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行业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各部门、企业要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加强宣传引导,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认真梳理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的有效举措。 (三)严格督导、严肃问责。根据要求,省、州、县等相关部门将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处,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2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2021〕28号)和《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安明电〔2021〕22号)部署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在全省道路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省领导批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省道路运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重点任务 深刻吸取今年南平延平区“1·1”、福州长乐区“2·25”、福州闽侯县“5·9”和泉州晋江市“11·26”等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各类高风险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切实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安委会、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力管控道路运输行业火灾风险。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以及省内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开展检查,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保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二)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加强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内部、道路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消防设施设备、监控报警系统有效性、用火用电用气情况、疏散通道畅通、违规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严格落实隐患闭环管理。要积极推广运用“灭弧式”智慧用电、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提高道路运输重点场所设防等级。 (三)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检查 积极开展道路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货运站等重点场所及营运车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使用不合规电气产品、使用不合规燃气具等隐患问题,认真排查营运车辆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油路、电路、轮胎、制动等,督促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强化危货道路运输、特别是燃气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整治。 (四)有效整治办公场所火灾隐患 按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闽消安委办〔2021〕1号)要求,积极开展办公楼高层建筑排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五)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宣传 大力开展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组织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开展岗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火灾处置、消防设施操作、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实现“打小灭早”。督促客运、地铁、公交场站以及客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提升社会公众消防安全防范意识。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30日前)。各设区市(区、道路)运输管理处(中心)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细化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3月15日前)。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省中心成立道路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安监处。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深入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业务工作特点,研判分析火灾风险,明确薄弱环节和管理重点,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行业部门和所属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重点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省政府安委会将于元旦前和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省厅已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内容适时开展督导。各级道路运输部门要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3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期,为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印发贵州省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安委办〔2021〕33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紧盯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发生严重冲击公共安全和群众心理底线的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控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进一步细化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好行业消防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码头经营人、船舶运输经营人、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遇元旦、春节、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特殊时期,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提前对办公场所、客运站、码头、地铁站、服务区、收费站、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使用可燃易燃夹芯板材搭建建构筑物、违规将工业用房改作人员密集场所等问题;要加强涉林施工和人员管理,避免人员活动导致引发的森林火灾,督促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开展道路运输消防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老旧客运站、维修厂等突出安全风险点管控,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二是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的防火安全管控。三是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集中区域的安全监管,利用电子运单、动态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地铁站等重点场所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 (四)提升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援能力 一是综合贵阳市轨道交通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 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周边消防救援队站情况,完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救援装备和应急物资,按规定建立消防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和专业救援队伍,并立足实战加强站场一线人员消防培训,提高救援及自防自救能力。二是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继续完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建立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的工作机制,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明确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现场操作规范、工作流程等,提升消防救援水平。 (五)开展水上交通消防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重点水域的渡船、客滚船等客运船舶消防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检查船舶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严格“三品”检查。二是加强客运码头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客运码头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强化过闸船舶管控,严格船舶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督促缺陷整改,防止船舶“带病”航行。 (六)开展公路水路工程领域消防专项整治 严格审查安全生产条件,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办公场所、民工住地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搭建宿舍、厨房,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规动火用电等隐患问题;规范氧气、乙炔、液化石油气等易爆品的使用和存放,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长效监管措施。 (七)开展运营高速公路专项整治 各运营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隧道、服务区、收费站等消防设施检查和日常维护,会同“一路三方”加强日常路网巡查,及时消除道路周边火灾风险,及时处置公路、隧道、车辆故障引发火灾(险情);各单位要加强对服务区(餐饮商超、加油站、车辆停放)及其他经营业态的安全检查,督查落实防范措施,加强对桥下空间、涵洞违法堆放易燃物排查检查,确保桥梁、涵洞安全运行。 (八)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深入。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集中学习,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党小组专题学习等方式,营造全员安全生产大培训氛围。二是安全宣传工作入脑入心。通过开展“119 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等各类消防宣传活动,积极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热潮,在码头、船舶、建设工地以及办公区域等场所开展消防宣传工作,通过消防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对火灾安全的防范意识。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各有关单位印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3月25日)。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地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吸取历年来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强化调度指挥。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领域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二)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细化火灾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管理。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前做好周密安排,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严格落实各类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严格考核督导,严肃问责追责。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通报、约谈,督促落实改进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追究火灾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别是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火灾防控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25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周详的火灾防控方案或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判行业火灾形势、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做到广泛发动、部署安排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各单位要重点针对突出风险召开约谈会、推进会,发出建议书、提示函,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点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冬安”行动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各单位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高质量完成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督促检查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 (一)持续强化道路运输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要紧密结合秋冬季特点,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以危货运输、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三品”检查、车辆例检,落实消防应急处置措施。二是要组织开展新能源公交等充电设施场所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火灾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是要督促客货运站、城市公交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新国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B/T40248—2021)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四是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避免驾乘人员在林区域丢弃火种火源引发火灾。 (二)持续强化水上交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地方海事处要督促乡镇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加强渡口码头、老旧船舶等重点部位火灾防控。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合理划分防火区,强化消防用品保障措施,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 (三)持续强化公路管理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公路养护管理所、县路政管理所及片区乡镇交管站要加强对国、省、县干线(含隧道)、重点农村公路、桥下空间、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火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清零。 (四)持续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县交通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建设投资开发管理所、县公路养护管理所等交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负责对交通建设施工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工地及用房的火灾防控。一是要深入推进“坚守公路水运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加强动焊作业审批,严格作业程序、规范施工流程。二是对在建项目的机电系统、配电线路、消防器材等重点设施设备,油料、炸药、燃气存储等重点部位,项目部办公场所、民工驻地等重点场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三是在建项目要服从县委、县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统一领导,依法经过批准方能进入林区进行施工,重点节点和高风险时段施工生产时,要及时按要求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备。 (五)严控特殊时间节点的火灾风险 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局属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一是节日期间,局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大防火巡查检查频次,筑牢安全屏障。二是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前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组织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三是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和公务车使用及电气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大力营造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局属各单位要紧紧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全面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一是要推出适合行业领域特点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安全培训。二是要组织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和安全用电用气知识,充分利用车站、码头、公交车、出租车LED显示屏和微信、QQ群、手机短信等媒介,及时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 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主动参与消防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三是要大力推广“96119”消防安全举报投诉热线,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火灾事故隐患,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冬春两季历来是火灾高发期,入秋以来,气温逐渐转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气高度集中,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为加强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主管负责人、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股,具体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务求实效。 (二)敢于铁面铁心,确保工作实效。各单位在火灾防控工作中,要铁面部署、铁心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狠抓严管,确保2021年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局督办、局安全应急管理股要组织联合督查组加强对局属单位工作的检查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三)严格信息报送,重视经验总结。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信息报送工作,要求于2022年3月21日前报送2021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至局安全应急管理股,报送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遇有重大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报告。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5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提高预防火灾能力,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交发〔2018〕435号)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委办发〔2018〕xx号)要求,从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合行业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的原则,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在防范火灾、应急救援、宣传培训、重大活动防控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重点区域火灾防控。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车站、施工现场、人员驻地等人员车辆密集场所和本单位进行扎实仔细的消防安全摸底排查,切实掌握本行业、辖区内火灾高风险区域,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着力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加大对公路建设项目彩钢板临建设施的火灾隐患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范使用不同防火等级的彩钢板建材,留出足够的防火间距,规范布设彩钢板临建设施。 (二)严格落实火灾防范责任。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火灾防控的具体部门及责任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本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放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三)建立健全火灾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同公安、气象、地震、应急、消防等部门相互协作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完善行业部门间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行业内的应急救援、联勤联动火灾防控协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和预警预判,强化火灾防控能力。 (四)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年底前,高层建筑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全部完成消防控制室注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并按照要求接入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2019年全国“两会”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物联网建设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鲜活。通过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实行消防设施远程监测,不断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 (五)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全行业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科学研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各单位要全面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汽车客运站、在建工程、单位内部的电器产品使用、线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在元旦、春节前对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治理进行集中检查,确保消防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 (六)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推进行业消防宣传“八进”等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等重大节会前,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单位网站等平台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多管齐下加大消防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在行业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确保行业人员受训率达到100%,全面增强行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2018年年底前,各单位要分层级、分步骤对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七)强化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逃生自救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冬季练兵行动,通过应急演练检验队伍,完善预案,提升能力。 (八)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单位要紧盯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全国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分时段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重点区域、敏感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强针对性宣传培训,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8年11月27日前)。各单位要分别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前)。各单位要深入研判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确保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提高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冬春火灾防控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扎实部署推进,明确目标任务,靠实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督导落实等工作。 (二)分类排查整治,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合理安排消防安全值班,按要求配备值班人员,做到火灾事故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火灾事故信息。 (三)严格督查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缓慢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问责。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局办公室;2018年12月起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6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维护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20年交通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汉市交函〔2020〕248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各项防控措施,全力维护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火灾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秦岭为组长、副局长古久能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及局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冬季防火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股。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抓好各项火灾防控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客运站点、渡口渡船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重点查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的熟悉情况,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二)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企业重点查改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车辆的火灾防范情况,查改客运车辆消防安全设施及器材配置情况;消防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危险货物作业、运输资质管理情况。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确保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开展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重点查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的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场及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各单位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堵塞工作漏洞;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其限期排除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到位。 (四)加强办公大楼和三大客运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加强办公大楼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档案室、文印办公室等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重点查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的灭火救援设施情况,建筑消防供电设施、防雷装置、重要负荷自备应急电源设置及运行情况。汉运司、双祥公司、公交公司加大消防安全监管,严格用火用电,从严落实夜间值守制度,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全力消除火灾隐患。 (五)强化灭火救援准备。加强对客运企业消防安全的督促和指导,推动各企业建立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明确各自职责;督促各企业制定完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明确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明确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明确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督促各企业开展疏散逃生演练,使员工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灭火力量体系建设,完善联动预案,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开展消防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处置。 (六)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重点工种人员会报警、会处置初起火灾、会自救、会救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加强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常识教育。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协助消防部门督促各企业的重点工种、消防从业人员,进行消防职业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 各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对今冬明春防火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 按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和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和重大突发事件,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要坚决追究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各单位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麻痹意识,坚持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与日常消防工作结合,落实消防重点工作与抓好消防基础工作相结合,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大力整改火灾隐患。各单位要立即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冬季防火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检查单位内部的冬季消防安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是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措施的落实,取暖设备安全状况,应有专人管理;三是检查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情况,防冻措施的落实;四是检查内部是否存在火灾隐患,现存隐患是否解决;五是检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值班巡逻力量是否得到加强,是否尽职尽责;六是检查消防疏散预案是否完善并组织进行演练。通过安全检查,要及时发现和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为全面准确掌握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请各单位自12月5日前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5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3月25日前报工作总结。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7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亡人火灾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动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交通运输和季节性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聚焦重要领域、重点场所和重大活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决遏制交通运输行业较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吴鸿斌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各位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专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四、重点任务 (一)压实火灾防控责任 冬春季节天干物燥,火灾发生的不安全因素增加,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把冬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主动抓好火灾预防;要认真研判本部门本单位冬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确保责任实、任务实、措施实、效果实,切实抓好行业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要督促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港口(码头)经营人、客运站、客货运输企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二)强化火灾隐患排查 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针对性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以“重点整治、重点解决”为原则,在全国“两会”前,组织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检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大落实整改力度,有效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加强行业在建工程项目、危化品储存区域等重点场所火灾防控,加快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施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加强老旧客运站、物流仓储、运输枢纽等突出风险点管控,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三是加强城市公交、出租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新材料新业态场所领域的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四是加强对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利用电子运单、危化品储运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强长途客运、旅游包车等重点场所安监查危,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夹带危险货物等行为。六是加强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突出人流物流集中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防范措施。 (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在机关单位、车站等场所加大实用性强、针对性好的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力度;要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危货运输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加大对消防装备建设的投入,及时添置防火灭火和个人防护器材,改善装备条件;要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实战能力,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准备,随时保持应急待命,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能够妥善高效应对。 五、工作步骤 2020年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10日前)。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局机关各科室、运管所、执法大队、交通工程服务中心要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组织分地区、分场所、分领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局将结合年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消防工作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科室,将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局安监科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相应成立组织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专家指导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鼓励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家开展隐患排查。要健全完善部门间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移交查办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落实隐患整改。在组织单位自查自改、行业集中排查、属地消防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要实行隐患分级分类治理,按照“谁排查、谁督改”的原则处置一般隐患,对涉及重大隐患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隐患,可申请由政府挂牌督办或领导挂钩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屡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8为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贺兰县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安委办发〔2020〕29号)文件要求,现制定交通运输局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推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20年11月18至2021年3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8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19日至2021年3月25日)。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分析隐患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定期上报工作情况和详细数据,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联勤联动等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 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2020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局长孙富忠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许波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系统内消防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紧盯重要节点,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对人员密集场所、车站、桥梁、隧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落实严管严防严控措施,降低火灾风险。以公交车场及客运站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携带、托运易燃易爆物品。紧盯“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尤其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内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二)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 按照三年整治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收官”工作,确保取得实效。一是严查建设工程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办公场所用电隐患治理;三是强化安全用电宣传教育,落实电气火灾防控工作。在2021年3月底前,开展一次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及电气线路检测。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建管中心、质监站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夯实公交车场消防安全基础,强化演练完善调度。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为重点,开展消防知识宣传。积极开办火灾防控工作专题,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人员密集场所高频次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利用车站显示屏、车载电视、出租车显示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介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及逃生自救知识。 责任单位:贺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银川公交贺兰有限公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保持清醒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紧迫感,树立底线思维,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冬季气候干燥,是火灾高发期,也是重特大火灾多发的季节,单位和家庭用火、用电大量增加,春运人流高峰也将来到,容易引发大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特别是客运场站和车辆要落实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特别要吸取往年事故的教训,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对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整治,特别是公路养护人员焚烧垃圾、落叶的行为要禁止;野外作业烧火取暖以及冬至、过年祭祀必须做到人走火灭,积极宣传、提倡文明祭祀。 (三)严格监督考评。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检查监督,重点检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考评和奖惩,对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每月1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和各项统计数据至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1年3月30日上报工作总结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9为认真贯彻落实《河池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天峨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峨消安〔2021〕15号)要求,全力做好冬春季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落实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各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决定从2021年11月2022年3月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交通运输工作和季节性特点,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各项措施,全力防范化解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和遏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扎实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旭同志兼任,成员分别从局属二层机构、局机关各股室抽调,具体负责集中治理日常工作。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场所,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突出做好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围绕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检查,组织开展对港口码头、道路运输客运站等交通运输枢纽和人员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指导运输企业对照火灾风险指南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用火用电用油、施工改造、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值班值守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二)突出综合整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治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要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对久拖未改、一再反弹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查、一抓到底。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督促行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自查,严格落实火源、气源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防发生爆炸和火灾事故。 (三)突出重要节点,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重要节点期间,各部门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对高风险区域和人流物流集中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规范应急预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后评估等各项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突出宣传重点,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各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单、可变信息情报板、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载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和重大隐患,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 四、工作部署 (一)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5日前)。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组织召开专题研判会,研究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明确整治工作方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3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部门要对照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驾驭力度,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部门要组织检查考评,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巩固拓展冬春火灾防控成果,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研判预警。各部门要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履责行为。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重点场所发出提示函,通报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 (二)严格督导问责,加强执法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责,采取明查暗访或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大检查力度,突出精准执法,落实问责处罚一批、查封关停一批、挂牌督办一批、联合惩戒一批、打造提升一批、内部通报一批等措施,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现全覆盖。 (三)发动集中培训,强化应急处置。各部门要制定消防安全集中培训计划,2021年12月15日前,要分批组织行业部门负责人、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和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提醒谈话。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动各方消防应急力量,妥善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四)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各部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信息反馈工作。从2021年12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告。 道路运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10冬春期间,气候寒冷、降水稀少、风干物燥,生产生活领域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交通流集中,商业促销、节日旅游和民俗活动交织,各类致灾因素多,历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安委办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在市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局直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安全监督科),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跟踪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具体工作。各单位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1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要围绕冬春火灾防控特点,强化工作部署:一是要在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和攻坚年工作基础上,开会研究本单位本部门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风险隐患突出的区域和场所,明确整治工作方向;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机构和目标任务,并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三是结合安全生产例会、业务工作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3月25日)。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一是在年底前,重点发动行业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业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加快推动各类重大隐患整改清零工作,并围绕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和元旦抓好消防安全防范;二是在2022年元宵节前,从严抓实各类隐患问题排查治理,重点围绕春节、元宵节做好火灾防范工作;三是重点围绕“两会”抓好火灾防控。 (三)总结验收(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单位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和存在问题,巩固拓展冬春火灾防控成果,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四、重点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单位要以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交通建设工程、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交通幼儿园、职工集中居住小区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同时要按照梧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梧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机关后勤发〔2020〕75号)精神,全面排查整治单位办公用房消防安全隐患,健全完善机关办公用房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并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确保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对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督促,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个人,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突出综合整治,强化行业消防安全治理。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专项督导核查,对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加强危险化学品港口仓储、码头装卸作业、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对自动报警、灭火等系统开展维护保养,自查工艺流程、储存、运输等环节安全风险,落实防火、防爆等各项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规范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要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消防装备设施配备,提升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交通运输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发动行业单位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三)加强新产业集群链条和大型物流仓储安全管控。各单位要研判产业集群、产业链条消防安全风险,做好仓储场所、冷链场所等新风险行业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大型物流仓储风险特点,重点排查整治违规混存货物、违规用火动焊、违规装卸操作等突出问题,合理考量防火分区设置,强化消防用水保障措施,确保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及时有效处置险情。突出重要节点,抓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四)强化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各地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掌握行业內隔离点、防疫物资储等涉疫场所底数,尤其是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等。要加强对“三非”人员临时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方面突出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看守,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组织人员疏散。突出宣传重点,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 (五)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格落实安保措施。全国、全区重大活动、元旦、春节、元宵节和第十八届梧州宝石节等重要节日前期间,要广泛开展提示性、警示性消防宣传,切实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防控工作。同时要对高风险区域和人流物流集中的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六)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宣传单、可变信息情报板、电视、报纸、网络媒体、微信微博等载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据《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压紧层级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落细岗位安全责任,严格规范安全生产履责行为。并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科学研判,精准施策。各单位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找准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重企业、部门发出提示,通报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部署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1月30日前,要结合冬季特点,分析近5年来事故灾害易发多发领域、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形成风险研判报告,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研究解决。 (三)组织单位自查。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城市公交、长途客运、旅游包车、港口码头及船舶、交通枢纽、客运场站等等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公示承诺管理活动。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辅助开展检查,帮助解决技术性复杂性难题。健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发动职工和群众举报纠治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查处。对严重失信、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对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在查清起火原因的基础上,研究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措施。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现全覆盖。要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核查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情况。对发现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采取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 (四)重点盯办,推动落实。各单位要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下级部门和所属行业企业,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冬春期间,要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强化社会监督,起到震慑作用,推动隐患整改。 (五)加强应急,及时处置。各单位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险情,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调动各方消防应急力量,妥善高效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逐级压实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实施项目化管理、挂图式推进,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
随便看 |
|
范文网提供海量优质实用美文,包含随笔、日记、古诗文、实用文、总结、计划、祝福语、句子、职场文档等范文,为您写作提供指导和优质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