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调整收费制度的公示通知 根据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劳动保障法的正式实施,结合当前社会的物价水平,我们决定对收费制度进行必要的修订,具体项目的标准如下: 
一、日托生 一餐两点标准:***元/月(其中学费***元/月); 二、接送费:***元/月; 三、生活费等部分按照原来的标准不变。 四、新的'收费制度自20**年*月*日起执行。 具体项目及其标准详见各班级门口或者接待室里公布的收费制度。在新的收费制度执行执行之前,办理入园缴费手续的学生仍然执行原来的收费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通知。 **幼儿园 20**年*月*日 |